关于中共重庆工商大学第三届委员会和新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酝酿提名的通知

2017年09月04日 16:52  

各分党委、党总支:

为认真做好中共重庆工商大学第三届委员会和新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酝酿提名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规定,按照《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关于认真做好市属高校党委换届工作的通知》(渝委办发〔2016〕55号)文件要求,经学校党委研究,并报市委批准,现将学校第三届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候选人酝酿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名额、候选人名额及提名推荐原则

中共重庆工商大学第三届委员会设委员25名,提名候选人预备人选30名;党委常务委员会设委员14名,提名候选人预备人选15名,书记1名,副书记2名(其中1名副书记由校长兼任)。中共重庆工商大学新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设委员9名,提名候选人预备人选11名,书记1名,副书记1名。

提名推荐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必须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和班子结构合理的要求,坚持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对学校的领导,坚持整体结构合理、全面适应学校工作需要,坚持承上启下、工作延续性,进行酝酿、提名和推荐。

党委委员候选人一般由党员校领导、党委职能部门、群团组织、行政管理部门及教学科研单位的党员领导干部组成。纪委委员候选人一般由人、财、物等管理部门以外的党员领导干部担任。“两委”委员中,除纪委书记外一般不交叉重叠。按照干部任职回避要求,具有亲属关系的党员不应同时进入党委、纪委。

二、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基本条件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规定,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必须是具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中共正式党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具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关键时刻和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

(二)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工作扎实,关心群众利益,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教职工服务,在学校改革发展中成绩突出;

(三)具备胜任领导工作的政策水平、文化修养、组织能力、和专业知识,信念坚定、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在党内外有较高威信;

(四)符合任职年龄要求,原则上能任满一届(党员校级领导干部按上级有关规定要求除外);

(五)应具有三年以上的党龄。

三、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提名推荐程序

为了体现党员的意愿,走群众路线,扩大党内民主,按照德才兼备和班子结构合理的原则,把政治标准放在首要位置,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民主推荐的办法提名。“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应按照“三上三下”的程序进行提名推荐。

(一)布置推荐工作

9月1日,校党委召开相关会议,布置党委委员、纪委委员推荐工作等有关事宜。会后,各分党委(党总支)及时召开党支部书记会议,传达学校党委精神,明确程序、要求和日程安排等事项。

(二)第一轮推荐

各分党委(党总支)所属党支部认真组织党员学习学校党委相关文件,按照推荐原则和条件要求,提出“两委”委员候选人推荐名单,报所在分党委(党总支)。

9月4日(星期一)17:00以前,各分党委(党总支)召开分党委(党总支)会议,根据多数党支部或多数党员意见,分别按照应选名额20%的差额比例(党委委员30名、纪委委员11名),第一次提出“两委”委员候选人推荐名单,并填写“两委”委员候选人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2)报学校党委(具体送党代会筹备领导小组组织组)。

学校党委汇总后,召开党委常委会议进行研究,分别按照应选名额50%的差额比例(党委委员38名、纪委委员14名),第一次提出“两委”委员候选人建议人选名单,于9月6日(星期三)17:00以前反馈各分党委(党总支)征求意见。

(三)第二轮推荐

9月7日(星期四)17:00以前,各分党委(党总支)召开全体委员、党支部书记会议,对学校党委反馈的“两委”委员候选人建议人选进行认真讨论,分别按照应选名额20%的差额比例(党委委员30名、纪委委员11名),第二次提出“两委”委员候选人推荐名单,并填写“两委”委员候选人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3)报学校党委(具体送党代会筹备领导小组组织组)。

学校党委汇总后,召开党委常委会议进行研究,分别按照应选名额30%的差额比例(党委委员33名、纪委委员12名),第二次提出“两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于9月8日(星期五)17:00以前反馈各分党委(党总支)征求意见。

(四)第三轮推荐

9月12日(星期二)17:00以前,各分党委(党总支)召开全体委员、党支部书记会议,对学校党委反馈的“两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认真讨论,分别按照应选名额20%的差额比例(党委委员30名、纪委委员11名),第三次提出“两委”委员候选人推荐名单,并填写“两委”委员候选人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4)报学校党委(具体送党代会筹备领导小组组织组)。

学校党委汇总后,召开党委常委会议进行研究,分别按照应选名额20%的差额比例(党委委员30名、纪委委员11名),确定“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对象建议名单。在此基础上,分别提出党委常委、书记、副书记和纪委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于9月14日(星期四)报市委组织部、市委教育工委进行充分沟通,第三次提出“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党委常委、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纪委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对象名单。

(五)对“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党委常委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对象,纪委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对象,由市委考察组负责考察;其余党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对象、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对象由学校党委负责考察。考察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六)上报“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

根据考察结果,学校召开党委常委会议,研究确定“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将第三届党委和新一届纪委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四、工作要求

做好“两委”委员候选人的酝酿推荐工作,对圆满完成我校第三次党代会的各项任务,全面加强学校党的建设尤其是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确保学校各项事业不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准确理解和把握该通知精神实质。

(二)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体现党员意愿。

(三)要精心组织提名推荐工作,周密安排,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工作细致。严禁拉票、贿选、搞小团体等非组织活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四)对在提名推荐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以及党员提出的建议和意见,要及时向学校党委报告。

联系人:魏婉怡;联系电话:62769625;邮箱:zzhb@ctbu.edu.cn。

附件:1.“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提名推荐工作日程

安排表

      2.“两委”委员候选人第一次推荐名单

      3.“两委”委员候选人第二次推荐名单

      4.“两委”委员候选人第三次推荐名单

中共重庆工商大学委员会

2017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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