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纪委机关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 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渝委组〔2016〕63号

2017年09月15日 15:35  

各区县(自治县)纪委、党委组织部,万盛经开区纪工委、党工委组织部:

《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工作方案》已经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请及时与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和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联系。

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联系电话:63896651

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 联系电话:63899763

中共重庆市纪委机关

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

2016年4月29日


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工作方案

按照中纪委机关、中组部《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中组发〔2016〕1号)、干监局《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行动方案》(组监字〔2016〕2号)和全国干部监督工作座谈会精神,为确保我市区县、乡镇和村(社区)换届纪律严明、风清气正,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在市委和市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认真贯彻中央和市委关于换届工作的部署要求,严格执行“九严禁”纪律规定,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做到严明纪律、严肃教育、严格监督、严厉查处,始终保持对换届中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和政治生态。

二、明确责任

各级党委要把换届风气监督作为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和统筹,确保换届工作有序健康平稳进行。党委书记担负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敢抓敢管敢碰硬,坚决维护换届工作的严肃性。纪检机关担负监督责任,要严肃执纪,严格问责,确保换届纪律不折不扣执行。组织部门担负直接责任,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协调推进换届风气监督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人大常委会党组、政府党组、政协党组以及宣传、统战、政法、民政部门等有关单位在党委的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做到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大会选举期间;代表团团长担负监督换届风气的责任。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学习

1.开展专题学习。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通过中心组学习等方式,组织各级领导班子成员、与换届相关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专题学习中纪委、中组部《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严肃换届纪律文件选编》《中共重庆市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对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和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通报精神的通知》等文件,学习干部选拔任用、换届选举工作政策和法律法规等知识。

2.开展专题培训。市委组织部举办一期换届风气监督专题培训班,组织各区县党委组织部门分管干部监督工作的部领导和干监科长,集中学习换届风气监督业务。

3.函送纪律要求。在换届工作启动和“三会”召开时,将《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函送相关人员和参会人员,反复督促学习相关纪律规定。

4.网上知识学习。运用重庆网络学院、七一网等平台,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干部任用政策法规知识和换届纪律规定。

(二)广泛宣传

5.组织媒体宣传。通过新闻媒体,公布“九严禁”纪律要求和“12380”举报电话及信访、网络和手机短信受理平台,宣传换届选举工作政策和法律法规,及时刊载和报道各地执行换届政策、严肃换届纪律的好经验、好做法。

6.编发短信微信。通过1237122手机短信平台和“重庆党员教育”微信公众号,每月定期推送换届纪律要求、换届选举工作政策和法律法规等重要条款摘要。

7.开展巡回宣讲。召开全市严肃换届纪律宣讲视频会,由市委常委、组织部长集中宣讲换届纪律规定;市委组织部部务会成员赴各区县巡回宣讲换届纪律规定。

8.电视专题访谈。邀请部分区县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和组织部长,就严守换届纪律工作接受电视台专题访谈。

(三)严肃教育

9.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干部群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观看《镜鉴一湖南衡阳、四川南充“两案”警示录》教育片。大会选举前,督促各地组织“两代表一委员”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编制严肃换届纪律警示教育案例,及时通报我市查处的违反换届纪律案例。

10.进行集体谈话。召开严肃换届纪律集体谈话会,要求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和组织部长增强责任意识、带头执行相关规定。

11.开展谈心谈话。组织各级党委书记和纪检机关、组织部门主要负责人,与本级党委管理的主要领导干部、重点岗位干部进行专题谈话,提出纪律要求,督促带头执行。

12.签订书面承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和相关人员层层签订严守换届纪律承诺书。

(四)严格督查

13.进行巡回督查。组织部门会同纪检机关派出巡回督查组,对下级组织换届期间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制度情况进行检查,对下级组织换届风气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

14.实施现场督导。大会选举期间,上级组织派出督导组,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现场监督和指导。同级组织部门和纪检机关派工作人员下团,了解思想动态,随时掌握情况。

15.开展专项检查。结合换届考察,对区县党委书记履行选人用人职责、遵守换届纪律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提前调整的开展离任检查。根据工作需要,商请市委巡视组对换届风气进行专项巡视。

16.坚持快查快结。畅通群众举报渠道,专人24小时值守“12380”举报平台。实行违反换届纪律问题重点查核专办制度,组建专门查核队伍,坚持快查快结,一般应在15个工作日内查结。对上级批转的举报立项督查,加大上级直接查办力度。

17.做好舆情监控。会同市委宣传部等,建立换届风气舆情监控和应急处置机制,安排专门力量对媒体特别是互联网等媒体披露的违反换届纪律问题,开展全时段监测,第一时间采取应对措施,正确引导舆论。

18.建立通报制度。实行换届工作情况周报制和月调度制。每周收集各区县、乡镇换届工作进度和换届风气监督工作进展情况,每月向各区县党委书记、组织部长,反馈受理违反换届纪律问题举报和查处情况。举报问题查实一起,通报一起。

四、组织领导

19.建立联动机制。在市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会同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四大家办公厅和宣传、统战、政法、民政等部门,建立换届风气监督协调会议制度,及时沟通协调解决问题,增强工作合力。

20.进行专题部署。在区县、乡镇和村(社区)换届工作会议上就严肃换届纪律工作进行部署,及时转发中纪委机关、中组部《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印发《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工作方案》。

21.强化责任追究。建立换届风气监督工作责任制,组织签订严肃换届纪律责任书,强化失职失责行为责任追究。对因履职不力、失职渎职,导致本地本单位出现违反换届纪律问题,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一律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处理。

22.抓好考核评价。细化换届风气评估内容,纳入年度考核内容,督促落实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责任和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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